8月3日,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8月1日17时许,浙江杭州华丰路,一辆马自达和一辆奥迪相互追逐,马自达在强行超车的过程中,将一名在非机动车道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8月2日,杭州警方依法刑拘了两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泉、王某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记者从警方提供的监控画面中看到,事故发生前两车在路口等红灯时,在绿灯还未亮之前右侧的奥迪就开始缓慢起步,两车行驶过丁字口后奥迪跑在马自达车的前方,后马自达试图超车但奥迪车有意“别车”致使马自达无法超车。
监控显示,事故前两辆车一直相互竞逐行驶,最终在一次强行超车中发生了事故。
警方通报称,8月1日下午17时19分许,杨某泉驾驶浙A5B7XX号马自达牌小型轿车、王某智驾驶浙AP02XX号奥迪牌小型轿车,从华丰路笕丁路口一路追逐至华丰中路,在由西向东行驶至丁桥兰苑小区附近路段时,杨某泉驾驶的马自达牌小型轿车在强行超车的过程中,驶入非机动车道,车头碰撞在非机动车道内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后,马自达牌小型轿车碰撞设置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交通护栏,车辆驶入最左侧机动车道,车头追尾撞上了前方同方向行驶至长虹路口停车等候绿灯放行的一辆小型轿车。这起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三车和交通设施损坏的严重后果。
犯罪嫌疑人杨某泉、王某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杭州警方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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